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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帮扶外资企业转型升级政策简介

时间:2010-10-08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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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帮扶外资企业转型升级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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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助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三资企业

(一)为促进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国家财政部发布了《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来料加工装配厂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9〕48号),允许来料加工厂以不作价设备免税出资设立法人企业,即自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来料加工厂以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法人企业的,准予对其在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办理了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并且在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尚处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不作价设备,免予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不作价设备的海关监管年限可连续计算。

(二)2009年9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09年第62号公告,明确了《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来料加工装配厂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9〕48号)文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其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提出申请时间。62号公告规定,外商投资法人企业应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向主管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

2、提出了享受48号文所提及的税收优惠的不作价设备要一次性向主管海关申请。62号公告规定,外商投资法人企业要一次性向主管海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批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明确作为出资的不作价设备申报价格的核定办法。62号公告规定,作为出资的不作价设备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时的申报金额不得高于原进口时的申报价格,来料加工企业的不作价设备,可计入外商投资法人企业的投资总额,有关不作价设备的海关监管年限连续计算。

4、提出了不作价设备清单需要由地市级商务部门确认。62号公告提出,外商投资法人企业在向海关申请办理不作价设备减免税审批手续时须提供地市级商务部门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同意来料加工厂转型为外商投资法人企业的批准文件及经其确认的不作价设备清单(原件)。

5、明确了48号文规定的免税优惠时间以外的鼓励类项目,以不作价设备出资的免税问题。62号公告指出,来料加工厂以2009年1月1日及以后新备案的不作价设备或者以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备案但在2009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进口的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外商投资法人企业,新成立的外商投资法人企业所从事的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条目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的,可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办理免征关税的结转手续(原进口时已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结转时不再征收)。

附: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以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法人企业办事流程图及所需资料.

(三)所需资料

1、设立就地转型的外资企业的签署文件

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由合营各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合营各方盖章,设备清单附在合同后面,注明本批进口设备是由哪家来料加工企业转入,并在每页清单上盖合营各方印章)。

外资企业——申请表、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表、章程由投资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投资方盖章,设备清单附在章程后面,注明本批进口设备是由哪家来料加工企业转入,并在每页清单上盖投资方印章)。

2、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注明来料转三资。

3、地方(或市直)外经办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设立“三资”企业给市外经贸局的请示,通关物流科加具直通车意见。

4、三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合资合作企业由合营各方盖章和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外资企业由投资方盖章及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各董事签名)。

5、各方投资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登记注册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须依法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下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若外国投资者是以自然人的名义投资,应提供其国籍、身份、履历及财产状况等材料,投资各方的董事会决议,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商合营企业的,应当将外国投资者共同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市外经贸局备案。

6、原来料加工企业营业执照、特准证复印件。

7、原来料加工企业环评报告复印件,属环境污染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市环保局的同意转型的批文(正本)。

8、原来料加工厂报关手册,报关单。

9、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本次申请的进口设备是否符合48号文税收优惠要求的情况报告。

10、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四)来料加工厂顺利转型为三资企业,东莞市有关部门联合制订了《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三资企业操作流程和指引》,来料加工厂转型为三资企业以外商自愿为前提;来料加工厂注销前,可允许投资方先设立筹办性质的三资企业,一段时间内允许同一处所两家企业并存;海关允许企业在转型的规定期限内同时使用新旧注册登记编码;在原来料加工合同核销前,允许转型三资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企业转型期间按同一企业办理余料结转手续;非前置审批项目,环保部门、安监部门以“变更”方式出具批复意见;转型企业如地址不变可延用原企业消防手续;外经贸部门、工商部门允许新设企业据此办理批文、批准证书和筹办营业执照;海关允许企业转型后继续适用原企业的分类管理类别和原优惠管理措施;转型企业无须按新企业的监管要求办理海关相关手续;各部门设专门服务窗口办理企业转型业务,即到即办。

(五)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由市外经贸局、工商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派员联合办公,为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三资企业办理筹办营业执照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立扶持来料加工企业转三资企业项目, 对来料加工厂转型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三资企业,企业办理新设审批、变更登记过程所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证照工本费,据实全额资助;验资等方面费用,按50%给予资助。

(七)黄埔海关促进企业就地转型,将过渡期企业“双号并轨运行”的期限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再申请6个月延期;企业在关区内转型,企业管理类别维持不变。

(八)省新闻出版局鼓励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三资企业,将来料加工印刷企业转型为外商投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或中外合营(包括合资、合作)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审批事项委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

(九)工商行政管理局支持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三资企业,对于“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的,享受国有企业改制登记的优惠措施,按变更登记对待,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放宽出资时间限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但须在二年内缴足;放宽首期出资限制,允许免缴首期注册资本;放宽出资方式限制,货币和非货币出资比例不受限制。减轻转型企业登记注册费用,一律按变更收费标准执行。

(十)黄埔海关制订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优惠政策。

1、便利料件、设备处理。对转型企业,其剩余料件和原进口的加工贸易设备,比照“同一企业”的处理方式,按规定办理剩余料件和设备的结转手续。转型前企业按规定己免税进口的加工贸易设备,允许免税结转至转型后企业继续使用,设备在转型前、转型后企业之间的转出、转入视同原企业设备进行监管,监管期限连续计算。

2、保留企业管理类别。转型企业可申请保留原企业管理类别。对于来料加工企业结束生产经营与另一家三资企业合并,且两家企业属于同一投资主体的,企业可申请保留原来料加工企业A类管理类别,但三资企业为B类以下(不含B类)的除外。对于AA类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并申请保留原企业管理类别的,由东莞市政府专门出具保留企业原管理类别的建议书,直属海关核准后上报总署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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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鼓励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

(一)开拓国内市场

1、东莞市政府在10亿元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设立专项鼓励生产型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企业为开拓国内市场参加政府认可的国内展览会,按展位费、布展费给予50%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万元;制作产品宣传材料(光盘)派发给国内采购商,按实际费用的50%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利用传播媒介(含电子商务)发布企业产品广告宣传,按实际发生费用额的5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15万元;在国内销售其产品,按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税务部门新增缴纳的销售环节增值税收(新增额不低于100万元)给予10%的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新设企业从满一个会计年度的第2年起算。

2、东莞市政府资助企业产品在国内注册。对企业在国内注册产品商标,按实际支付的注册费用给予全额资助。

3、东莞市政府与香港贸易发展局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协助在莞港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

(1)定期举行研讨会、推介会,介绍内销政策,交流创建品牌和内销的经验。

(2)组织港资企业参加香港贸发局在国内举办的9场市场展销活动,帮助在莞港企扩大内销。

4、帮助来料加工企业产品内销。在海关支持下,在东莞各口岸建设有东莞特色的“两仓合一”的保税物流中心,来料加工厂无需将货物出口至境外再进口内销,将“香港一日游”内销转变为“监管仓游”内销,节约运输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5、东莞市人民政府与黄埔海关共同制定了《黄埔海关、东莞市人民政府促进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内销便利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

(1)扩大内销“集中申报”试点。

扩大加工贸易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模式的试点范围,根据企业的申请,外经部门和海关联合批准,试点范围由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和AA类、A类企业进一步扩大,对部分符合条件正在申请或准备申请A类管理的B类企业,允许企业在提供有效担保的基础上,在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范围内,对当月内销的保税货物于次月15日之前(不得跨核销周期或合同有效期)集中办理海关内销征税手续;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企业,海关立即停止其“集中申报”资格,并对其实施实地重点核查。

(2)便利企业内销。

一是建立内销联合管理机制。加强海关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成立内销专项工作小组,共同促进加工贸易内销发展;二是建立海关内销“快速通道”,全面推行“窗口作业”,实现内销审核“实时申报、实时出单”;三是进一步简化审价手续,建立内销预审核制度,实施预归类、预审价,报关环节不再进行重点审核,加快通关效率;四是支持和鼓励受金融危机影响出口困难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内销,对加工贸易企业利用不作价设备、产品全部直接出口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开展内销业务的,海关在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的范围内,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的海关手续,相关设备按原减免税优惠政策连续监管,支持企业扩大内销,开拓国内市场。

(3)优化内销审价机制。

尊重企业贸易实际,海关以企业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对有故意伪报、瞒报嫌疑的,海关对其实施价格核查,如发现构成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6、东莞市外经贸局将成立内销专项工作小组,开设保税料件转内销业务绿色通道,专人办理,即到即办,提高《加工贸易保税料件转内销批准证》的办理时效;质监部门着重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标准、计量等认证体系,使企业尽快适应国内市场,并推动外资企业打造国内品牌效应。

(二)开拓国外新兴市场

东莞市人民政府与香港贸易发展局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协助在莞港资企业拓展新兴市场,采取一系列的相关措施:

1、东莞市将组织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在莞外港资企业提供出口贸易融资、国内贸易融资、保函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开拓新兴市场。

2、香港贸易发展局2009年将在国外组织多场展览会,包括在中东、东欧、南美、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地区的大型展览会以及香港贸易发展局将特别邀请新兴市场采购商参会的香港展览会,香港贸易发展局在香港地区举办的展会均优先安排在莞港资企业、台资企业参展。

3、香港贸易发展局将为在莞港资企业开拓新兴市场提供网上平台和15本产品杂志,说明企业扩大产品宣传途径。

4、每家香港企业于2009年内参加香港贸易发展局在香港举办的任一项贸易展览,香港贸易发展局将给予2000元港币的现金券。现金券可用于支付香港贸易发展局提供的多项服务,包括改善摊位设施、网上推广、参加海外和内地的商贸推广活动、参加香港贸易发展局提供的工作坊和训练课程等。

5、东莞市政府资助企业开展市场宣传推介。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所支付的展位费、特装布展费、公共布展费、公务费,东莞市政府给予50%的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30万元;对企业翻译、制作宣传材料(光盘)派发给国际采购商,对其翻译费、制作费按实际费用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为10万元;对企业利用境外传播媒体发布广告,对其翻译费、制作费、广告费按实际费用额5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为15万元;对企业利用指定的境外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产品推介和交易,对其翻译费、平台管理软件购置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费按实际费用额50%给予资助,每年累计最高资助额为15万元。

6、资助企业产品在国外注册及企业体系认证。东莞市政府对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按注册费用额的50%给予资助,同一个商标在各国(地区)注册费用合计最高资助额30万元;对企业获得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0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体系认证,东莞市政府对其支付的认证费、检验检测费、与企业认证相关的企业内部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费给予50%的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为30万元。

7、香港贸易发展局为在莞港资企业参与“企业逆市寻商机方案”给予特别优惠。

8、香港贸易发展局将拨款8000万港元,吸引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的海外买家来港参加香港贸易发展局在香港举办的30多个展览会,特别是针对来自俄罗斯、东欧、中东、北非、东南亚、中国内地等新兴市场的买家。此计划由2009年1月起实施,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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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政策措施

(一)黄埔海关

1、提高通关处置速度。继续推广守法便利通关程序,扩大低风险简易通关程序(“F信道”)的应用范围;对经确认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和大型机械设备以及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以及国内需要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企业,给予VIP 企业资格,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办理通关手续的优惠待遇;全面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进一步方便企业异地通关;加强与省内外各海关的联系配合,及时处置跨关区通关过程的异常情况,快捷办理结关、证明联签发等相关手续;密切关港合作,大力推进关港物流信息交换系统建设,提高与港口部门在货物抵达信息、海关验放信息、码头堆场信息等方面的共享程度,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提高海运货物的验放效率;充分发挥通关事务应急中心(“海关110”)的作用,在门户网站和各业务现场均公布通关应急处置二级联系人员及其联系电话,及时解答企业的通关疑难问题,确保当天处理率在98%以上。

2、简化企业通关手续。应用“卡口联网控制系统”和“跨境快速通关系统”,实现对来往东莞地区长安、凤岗、寮步三个车检场和深圳盐田、皇岗口岸之间的转关车辆主要证簿免批注盖章(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来往香港/澳门车辆进出境签证簿》和《载货清单》),简化施封手续。

3、提高海关审价和减免税审批时效。在企业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的前提下,给予先放后税;进一步推行网上支付及网上支付银行担保,便于企业缴纳税款或担保放行;对一般贸易进口正常征税和加工贸易内销补税货物,可根据实际成交价格审定完税价格,有异议的,在进行价格磋商同时允许企业先具保放行;加快对符合国家税收优惠的减免税设备的备案及审批速度。

4、拓展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功能作用。在合理规划的前提下,黄埔海关适当放宽对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的设立审批,拓宽保税物流的覆盖面,建立健全以监管场所为中心的保税物流监管仓;全面推广保税仓集中申报制度,争取年内将通过保税仓“集中申报”的出仓货运量提高到全关区保税仓出仓货运量的50%;大力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企业的产品研发和检测维修等业务,协助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广州保税物流园区建设,力争年内封关试运作。

(二)东莞检验检疫局

1、扶持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三资企业。一是加快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和设备提前解除监管的办理速度。二是大幅缩短行政许可和注册备案类业务的工作周期。三是简化出口轻工纺织产品检验监管手续。

2、推行便利企业合同备案核销新措施。一是为企业提供多种合同核销时间选择。允许企业在合同有效期后三个月内办理核销手续,并提供每份合同单独核销、多份合同集中核销两种方式,由企业自行选择。企业在新合同备案前要先将应核销的合同核销完毕。二是设立“合同电子备案”信道。对以下六类企业第一批实施“合同电子备案”管理模式:(1)免验企业;(2)直通式放行企业;(3)绿色通道企业;(4)一类企业;(5)快速核放企业;(6)其它经审批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通过书面申请并与东莞检验检疫局签署如实申报的承诺书,经该局快核中心审核后即可纳入“合同电子备案”管理模式行列。三是提供现场核销与指导服务。对于上述六类企业以及到东莞检验检疫局核销有实际困难,向该局提出现场核销需求并经审批同意的企业,该局将派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进行核销,同时提供帮扶和服务。四是启用《企业合同备案核销登记本》。为保证合同备案核销工作的有效性,方便企业明了其自身合同备案核销与全申报的整体情况和连续性,简化核销流程,提高核销的工作效率,从2008年11月6日起启用《企业合同备案核销登记本》。登记本前部分详细列明了全申报、合同备案核销的注意事项和企业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对企业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3、帮助企业创建品牌开拓市场。一是加大出口产品免检工作的推进力度。在推荐和考核出口免验企业时,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资助品牌的名优商品、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出口产品,优先推荐,优先给予安排。二是对免验商品实行免予收取检验费的优惠措施,提高东莞企业申报出口免验的积极性,强化“东莞制造”品牌效应。三是加大原产地证工作力度,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四是积极推广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进一步扩大认证认可业务在出口企业中的覆盖面,提高检验检疫认证的工作效率,促使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企业增强国际市场准入和参与竞争的能力。五是大力宣传东莞出口产品的质量信誉。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1、推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升级转型企业提供便利。一是建立和实现外汇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各种外汇业务一个窗口完成,免除了来回奔波及排队等候之苦。二是开辟转型试点企业业务窗口,受理转型升级企业涉汇行政许可业务,为企业引进新设备、新工艺等升级改造用汇提供便利,并加快报批速度,最大限度地为转型升级企业提供支持。三是以直接投资系统全面推广为契机,提升服务效能。通过推广网上核销自动审核,推广应用“银行售付汇加速器”系统,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外汇管理效率。通过推行服务贸易系统和完善外债辅助系统功能,提高服务质效。

2、做好政策配套的服务与研究,切实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一是以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出台为切入点,满足试点企业服务贸易外汇需求。东莞市中心支局以满足企业研发咨询等服务贸易外汇需求为工作重心,支持企业在莞设立研发中心,拉长产业链条,为企业开展服务贸易提供便利。二是积极探索外币兑换便利化模式,满足服务性行业外币兑换需要。东莞市中心支局将在大力支持各外汇指定银行外币代兑业务拓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专业外币兑换公司的营运模式,在便利涉外往来人员进行外币兑换的同时提升城市质量。三是充分利用国家外汇资源相对充裕的有利时机,支持各试点单位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结合自身实际和市政府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产业调整转型升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进程。

3、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有效解决转型升级涉汇问题。一是深入研究“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产品内销的付汇办法,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提供外汇服务。二是做好“三来一补”企业向“三资企业”转型过程中的外汇政策宣传,指导企业办理并向上级报批验资询证、余料付汇、设备购付汇审批等业务。三是落实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向上级报批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外汇业务问题,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四是简化企业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支持有竞争力的本土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

4、搭建业务交流平台,提升政策透明度。通过各种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加强外汇管理政策宣传和预期舆情调查,提升政策透明度和认知度,更好地服务地方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要结合各试点企业涉汇情况提供必要的政策宣传和外汇业务指导,使试点企业少走弯路。

(四)市质监局

1、提高行政许可提前办结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行政许可时间由现行的10个月缩短到6个月。

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档的要求进行定期监督抽查,控制定期监督抽查数,对半年内被国抽、省抽的企业不再安排市级抽查,防止个别企业被各级连续抽查。

3、对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产品质量稳定、没有不良记录的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在行政许可复审中,简化或免予鉴定评审。

(五)市工商局

1、进一步拓宽动产抵押政策。根据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扩大主体范围和财产范围,企业可以现有的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申请,并简化相关登记手续,把原来受理、审查、发照的手续简化为形式审查登记,将原来申请动产抵押登记需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购买发票或海关货物报关单等近20项书式资料简化为只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等10项书式数据;同时实行“一人审查办结制”,对于提交材料齐备的动产抵押登记申请,做到即来即办。

2、进一步提高登记服务质量。对试点单位和试点行业改制上市、增资扩产、引进转移,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跟踪落实,保证办事办照优先。加快登记管理的信息化步伐,积极开发“网上办事大厅”,试行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年检、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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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东莞保税物流功能介绍

为促进我市保税物流业的发展,切实降低我市企业的物流成本,扶持外资企业扎根东莞,东莞市政府与海关合作,在东莞各通关口岸建设保税仓、出口监管仓功能合一的“口岸保税物流中心”,其功能优势有:

(一)来料加工贸易产品可以通过国内结转型监管仓实现内销,替代“香港一日游”内销的做法

1、从事来料加工贸易可以保持原有“大进大出”的运作模式。

2、避免通过加工贸易保税料件转内销造成的缓税利息支出。

3、减少加工贸易保税料件转内销业务审批环节。

4、来料加工贸易无需将货物出口至境外再进口内销,将“香港一日游”内销转变为“监管仓游”内销,节约运输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5、可以避免从事内销业务带来的“分设备、分仓库、分料件”的海关监管要求。

(二)来料加工成品可以通过监管仓进出口,替代来料加工国货复进口(即“香港一日游”)

1、来料加工贸易可以保持原有“大进大出”的运作模式。

2、来料加工贸易无需将货物出口至境外,将来料加工国货复进口转变为监管仓进出口,提高效率,节约了运输成本。

3、可以解决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过程中对不同结转客户商品编码、单价不一致的问题。

4、将境外物流配送仓库转为国内物流配送仓库,降低物流仓储成本。

5、通过监管仓库存,可以增加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合同的运作次数,减少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的资金积压。

(三)供货商管理库存(VMI)服务

1、企业将自有库存发展为供货商库存,即原材料进口存入保税仓库时,物权还是供货商的,只有原材料从保税仓库征税出仓被提取上线生产后才转为自有库存,减少企业资金压力。

2、企业可以利用保税仓对保税仓储货物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加工增值。

3、企业可以利用出口监管仓库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以及在仓库内进行质量检验、分级分类、分拣分装、加刷唛码、刷帖标志、打膜、改换包装等流通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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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保税物流中心(B型)功能简介

2008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同意设立东莞保税物流中心(下称物流中心),保税物流中心的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财政部、海关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保税物流中心(B型)扩大试点期间适用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印发〈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外汇局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外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物流中心内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1、保税存储进口货物及其它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3、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拔、配送;4、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5、经海关批准的其它国际物流业务。

物流中心落户我市虎门港,享受国家级特殊政策,对于我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我市“双转型”等将发挥显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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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提升生产力的政策措施

(一)鼓励外商在莞投资设立研发机构

1、东莞市政府设立10亿元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立专项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或在原外商投资企业内部增设研发机构,对企业办理审批、登记过程依法缴纳的规费给予全额资助。

2、研发机构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或省、市级企业工程中心的,东莞市政府将分别一次性给予资助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

(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1、东莞市政府设立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根据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实际投入按20%-50%的标准给予资助,同一企业年度资助最高可达600万元。

2、对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东莞市政府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加强合作,建立帮助在莞港资企业转型升级辅导平台,为在莞港资企业提供转型升级辅导服务,共同协助在莞港资企业实施就地升级转型,帮扶企业渡过时艰。

合作内容包括:

(1)举办加工贸易升级转型推介会

双方将联合相关商会、行业协会共同组织升级转型推介会,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安排专业顾问介绍企业升级转型的一般策略及做法,剖析成功案例。

(2)为企业升级转型提供基本评估服务

以“升转一站通”实地评估服务为蓝本,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组织专家小组到企业现场初步了解企业的状况、产品类型、战略方向和对升级转型的要求等,为企业提出短期内实施的改善建议,使企业可以实施快速改善行动。

(3)为企业升级转型提供深入评估服务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组织专家小组对参与深入评估的企业进行全面性评估,为企业提供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升级转型过程的长期、中期、短期改善建议。

(4)为企业提供升级转型辅导服务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组织专家小组根据基本评估或深入评估报告的内容,以企业的资源、能力和战略重点为选取原则,与参与辅导服务的企业管理层共同选取若干个建议改善点,制定具体的改善行动方案和计划,协助企业组成若干数量的“工作小组”实施相关的改善行动。

(5)为企业参与辅导平台给予资助

东莞市政府积极发动企业参与升级转型辅导平台,并通过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为参与评估、辅导的企业提供资助。对参加基本评估的企业给予80%的资助,即每家40000元;对参加深入评估的企业给予50%的资助,即每家50000元;对参加辅导服务的企业给予50% 资助,最高资助额为每家30万元。

5、市政府加强与台湾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的合作,建立帮助在莞台资企业转型升级辅导平台,透过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藉助台湾中国生产力中心等机构的转型升级经验,为在莞台资企业提供转型升级辅导服务。东莞市加工贸易专项资金对参加辅导服务的企业给予最高三十万元的资助。

6、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对引进境外先进设备投资项目、引进技术和设备进行再创新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可依照《东莞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资金操作规程》向市经贸局申请政府资助。

7、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节能和清洁生产项目,可参照《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向市经贸局申请政府奖励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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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

(一)帮助已建房屋补办房地产权手续

2009年4月15日,东莞市政府颁布《东莞市已建房屋补办房地产权手续总体方案》,以处理我市已建房屋补办房地产权手续的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规定,对2008年5月28日以前已在我市依法建成但未办理土地权利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或违反土地、规划、建筑等有关法律法规建成的各类建筑,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兼顾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有序发展的要求,采取灵活措施与变通办法,为其补办所缺手续,明确土地和房地产权,以有效破解企业融资、上市、资产重组等过程中的具体障碍。

1、申请补办土地权利证书的业主必须为行政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或在莞登记注册的经济实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等,但不包括“三来一补”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必须转型为在莞登记注册的经济实体方可申报完善产权手续;

2、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不违反城镇总体规划,不违反生态控制线规划要求(特殊情况经专项评估且经市镇两级会审会办批准的除外),与道路网络规划不冲突、与重大公共和公建基础设施规划不矛盾;

4、不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未确权为国家所有的除外);

5、不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已建房屋,必须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后,方可纳入补办产权手续范围);

6、经房屋安全鉴定其房屋安全状态不属于C、D类(其中C类是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类是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的;

7、经勘察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包括整改后);

8、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权利的;

9、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属没有争议的;

10、按有关规定,业主愿意在补办相关手续过程中,补缴相关规费和罚款的。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该在09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镇(街)补办房地产权手续工作机构(设在规划建设办)申请登记造册、建立台帐。登记造册、台帐范围以内的已建房屋,须于2009年5月20日至2012年4月19日向属地规划建设办申请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并由规划建设办代其前往市镇两级各职能部门补办相关手续及证件,直至核发房地产权证书。

为配套已建房屋补办有关手续,《工作方案》还公布了系列配套政策,其中包括简化1998年1月1日前已建项目补办房地产权手续、以灵活变通的方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批准证书》、延长《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凭国土局出具的证明先行办理手续或提前进行技术审查、凭所在镇街出具的证明先行办理融资相关手续、简化补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签名证明数据、取消“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环节、解决年度用地指标、理顺消防与规划部门工作衔接、理顺建设与房管部门工作衔接、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等。

(二)东莞市人民政府与黄埔海关经过协商,制订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内销便利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目标和原则。按照“关市协同、促进转型、自我规范、服务发展”的原则,便利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帮助企业放下包袱、渡过难关,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守法自律,积极支持东莞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第二,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企业主动自查申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按以下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申报,地方政府部门和海关按下列原则进行处置:

1、申报内容。

企业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库存短少和盈余情况;长期未按规定向海关申报处理的残次品、边角料、副产品、受灾保税货物情况;企业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情况(包括擅自深加工结转、擅自内销、擅自外发加工等);其它应该按规定向海关申报处理的情况。企业自查申报内容的时间跨度为今年起往前倒推3年,特殊情况下可倒推至企业成立之初。

2、办理程序。

(1)企业主动申报。企业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自查情况申报表》(详见附表),主动向外经部门和主管海关申报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

(2)外经部门核定。外经部门分批向海关提供需解决问题的企业名单,并对企业申报事宜进行核定后加具意见。

(3)海关处置。主管海关根据外经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企业申报事项,并进行相应处置。

3、处置原则。

(1)企业主动申报,海关重点稽核。

对加工贸易企业自愿、主动申请以自查补税和补办海关手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上海关不进行下厂核查,对相关自报事项不处罚,管理类别不调整,但对有瞒报、漏报嫌疑的实施重点稽查、核查。

(2)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库存短少、盈余的处置。

①库存短少

企业凭外经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按规定向主管海关申请在现执行手册内予以补税。

②库存盈余

企业向海关申请将盈余料件在现执行手册内恢复监管,再向海关申请办理内销或退运等手续。

③合并处理

对加工生产过程中因串料造成部分料件短少、盈余的情况,企业必须向海关如实逐项申报并说明原因,如短少、盈余料件属同一商品,规格、价格相近,功能可替代的,允许企业在现执行手册内互相冲抵、合并核销。

(3)长期未处理的残次品、边角料、副产品、受灾保税货物的处置。

企业应主动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以企业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对有故意伪报、瞒报嫌疑的,海关对其实施价格核查,如发现构成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4)未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的处置。

企业主动向海关补办相关手续,主管海关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5)后续处理。

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后,必须按海关的监管规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守法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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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加工贸易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操作流程图?

2、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自查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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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融资支持计划介绍及补充通知的主要内容

东莞市政府斥资10亿元,设立融资支持专项资金,缓解我市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难问题,帮助中小企业平稳实现转型升级。

(一)融资支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融资支持计划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对银行机构为名录中企业直接提供新增贷款(指2008年10月1日以后新增发放的贷款,不含借新还旧贷款)而产生的风险实施直接贷款支持计划;二是对担保机构为名录中企业提供新增贷款担保而产生的风险实施贷款担保支持计划;三是对名录中获得新增贷款支持(不含短期票据融资和贸易融资)的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计划。所有参与计划的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必须与我市签订合作协议。

(二)加工贸易企业参与该计划的途径

满足条件的企业由企业自主申请,可填妥《东莞市重点加工贸易企业认定申请表》(从镇(街)外经办索取或从市经贸局、外经贸局、科技局、台湾事务局的网站上下载),一并将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的,需提交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资质证明的有效档(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项目合同和政府文件等),有关资料均一式两份,交镇(街)外经办审查,由镇(街)政府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外经贸局复核。外经贸局复核后,由市经贸局将名单汇总,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外经贸局反映。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纳入我市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数据库,并由市经贸局向社会公布“政府重点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名录”。

数据库名录原则上按月更新。一是对入库企业的名单增补,满足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银行机构推荐或企业自主申请两种方式提出入库要求。二是已入库企业的资格撤销。已被认定为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不再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经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银行机构或企业注册地镇(街)政府提请,市经贸局会同市外经贸局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查证后,可从我市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名录中剔除。

(三)贴息标准及方式

企业进入数据库名录,一旦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我市银行机构新增信贷支持(即对比2008年9月30日企业贷款余额的净增额),可按照贷款期限给予不超过1年的贴息。贴息安排实行比例核定和额度控制,贴息比例按折合年利率2%计算,每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贴息采用先付后贴方式进行,企业向贷款银行按月或按季支付利息后,贷款贴息资金于下季度15日内拨付到各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企业不必提出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贴息支持:1、贷款期限(含展期)超过1年的部分;2、贷款资金不按贷款合同约定使用,经查证属实的;3、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4、企业和股东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5、同年度内已获得市政府其它专项资金贴息的项目。

(四)融资支持计划补充通知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调动银行机构等信贷组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增强融资支持计划的实际执行效果,更好地帮助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市经贸局、外经贸局、财政局等七个单位联合行文了《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实施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的补充通知》,将融资支持计划的扶持范围,扩展到我市重点商贸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其主要内容有:

1、将票据融资(票据贴现)纳入政府贴息范畴。票据融资(票据贴现)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贴息标准以业务发生时票面利率的50%计算贴息额度。

2、将出口退税质押贷款纳入政府贴息范畴。出口退税质押贷款以实际发生额逐笔计算,按贴息比例折合年利率2%的标准执行。

3、异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委托代理方式,并在与市财政局、受托代理机构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参与我市的融资支持计划。

4、注册地设在我市的小额贷款公司经与市财政局签订合作协议,可参与我市的融资支持计划。

5、延长贷款贴息计划的实施期限。融资支持计划中的贷款贴息计划实施到2010年底。只要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自2008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机构新增贷款支持的,重点商贸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自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机构新增贷款支持的,可以按照既定的标准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八、引进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奖励办法

为完善东莞市促进投资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吸引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符合东莞市产业导向的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落户东莞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内外源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欧洲杯足彩app哪个好:推进引进内资工作的意见》,制定了《东莞市引进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奖励办法》。

该办法所称的“投资项目”,包括“外资项目”和“内资项目”。其中,“外资项目”是指外国客商和港、澳、台商前来我市投资的项目;“内资项目”是指东莞以外的国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投资主体在东莞市境内的投资项目。

(一)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的认定

1、重大及关键外资项目的认定:

①新引进属于《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允许类生产性项目,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首期投资不少于1500万美元。

②新引进属于《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鼓励类生产性项目,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首期投资不少于500万美元。

③新引进的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

④新引进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产业支援性服务业。包括: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投资性公司(含地区总部),服务外包企业。

2、重大及关键内资项目的认定:

①新引进属于《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允许类生产性项目,且实际投资金额[由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购置及相关税费支出、厂房及办公楼建设支出、设备购置支出、配套设施投资支出等),技术投资和其他有效投资(主要指生产经营性租赁支出)构成,其中技术投资额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20%,下同] 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首期投资不少于7500万元人民币。

②新引进属于《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鼓励类生产性项目,且实际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首期投资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③新引进的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大型国有企业、军工企业以及大型知名民营企业投资项目。

④新引进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内资投资产业支援性服务业。包括: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投资性公司,营销中心,大型物流项目。

(二)奖励对象

1、项目引荐人:通过各种渠道向东莞市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意向、协助我市与投资商直接联系、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将具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或企业引荐到东莞市实现项目落户,且项目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认定范围,履行了中介人职责的国内外个人或组织;引荐人为2人或2人以上的视为引荐团队。引荐人的身份必须得到项目投资方和所在镇街、园区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职能部门确认资格。

东莞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落户我市的投资项目投资方及其决策者,以及经审批部门审查,认为不符合奖励情况的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属于本办法奖励对象。

2、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投资项目。

(三)认定机构

东莞市外经贸局负责组织对引进的重大及关键外资项目进行评审和认定。经评审和认定的投资项目,由市财政局复核后对项目引荐人和落户投资项目给予奖励。

(四)奖励标准

1、外资项目引荐人的奖励标准

①引荐属于《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允许类生产性项目,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按每100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2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个引荐项目最高奖励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②引荐属于《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鼓励类生产性项目,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按每100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3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个引荐项目最高奖励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③引荐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不设最低注册资本作为奖励的条件),按每100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4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个引荐项目最高奖励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④引荐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产业支援性服务业(不设最低注册资本作为奖励的条件),按每100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4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每个引荐项目最高奖励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投资性公司(含地区总部)的界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服务外包企业指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合同,向客户提供外包业务的服务外包提供商,而且取得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等国际资质认证。

2、外资项目的奖励标准

认定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外资项目落户东莞市后,按每100万美元注册资本奖励5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项目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3、奖励对象同时符合多项奖励标准的,按最高标准进行奖励,市财政不重复进行奖励。凡超出项目合同规定最后投资期限后进入东莞市的内资项目,不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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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东莞市引进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奖励办法(外资部分)认定办理流程

2、奖励资金兑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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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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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〇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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